近日,济南市发布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该标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济南电动车迎来了新政策,在使用电动车的时候,这3种违规行为都将会受到罚款处罚,最高可罚款5万元,不过该标准实施后,给车主也带来了两大好处,一起来了解一下。
通过济南市发布的《规定》,我们了解到,济南市将会全面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主要从4个方面入手。
建设方面:要求新建公共场所、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必须同步配套建设电动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解决老百姓充电难的问题;
电动车管理:各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执法、住建部门协调设施建设、市场部门查处不合格产品;
规范标准:要求电动车、充电器、蓄电池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允许对车辆进行任何形式的改装;
处罚标准明确:另外对违规的行为明确了处罚标准,保障使用电动车的安全;
禁止这三种违规行为,最高可罚款5万元
该《规定》实施以后,将会禁止这三种违规行为,如果违规的话将会受到罚款处罚,最高可罚款5万元。
禁止电动车乱停乱放
在规定中明确,电动车禁止停放在公共区域,包括楼梯间、安全出口、楼道或者走道内,这些区域是火灾逃生的关键路径,被堵塞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对于违规行为,消防部门责令整改,如果拒不改正的,单位可以出5000~50000元罚款,个人可以出100~500元罚款。
禁止在非集中室内充电
从10月1日起,车主不允许在不符合消防条件的架空层、地下车库或地下室内充电、私拉乱接电线插座充电,同时也禁止携带电动车或电池进入电梯,禁止电动车上楼充电。
如果存在违规行为,消防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个人的处以警告或者50~200元的罚款。
禁止对电动车改装或加装
新规还明确,需要使用合规的车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包括电动车、电池、充电器在内,更不允许商家对车辆进行拼装或改装。
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改装或加装经营行为,将罚款5000至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新规给电动车车主带来两大好处
除了严格管理违规行为以外,10月1日实施的电动车新规,将会给广大车主带来两大好处。
建立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新规明确将会解决车主无处充电的难题,要求新建的公共场所或住宅小区,要配套建设电动车停放操作,而且还要增加充电设施,对于老旧小区,创新性地提出设置共享充换电设施、临时集中充电点,解决车主充电难题。
降低充电桩收费
为了避免乱收费问题,规定要求充电服务必须公示费用明细,将充电电费与服务费分开显示,确保价格透明。
车主在充电以后,可以查看充电的详细信息,了解到充电电费的高低和服务费的多少,防止出现隐性降价。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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