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已过半,电动车上路新规方面已经没有太多的消息,不过执法以及整治行动还在持续。11月份,电动车的上路新规那就多了,近期不少地区已经开始发布动态,11月将加大违法违规整治力度,严查涉牌涉证、改装加装、违规充电、不戴头盔等。电动车有新规!11月1日起,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迎“4禁3罚”!车主注意。
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3禁”
1、禁止无牌无照上路
现在,电动车登记上牌已经成为强制性规定。要想合法上路,首先必须登记上牌。其中电动自行车登记为非机动车绿色号牌,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登记为黄色机动车号牌,电轻摩登记为蓝色机动车号牌,这些电动车号牌具有永久属性,可以正常使用到车辆报废。非标电动车登记为临时过渡号牌。
在登记上牌管理方面,非标电动车与正规电摩、电轻摩以及电动自行车存在较大的区别,由于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标政策,这类电动车只能适用于“过渡期”政策,登记的号牌具有使用限制,通常只有3-5年有效期。
当前,交警部门已明确,所有的电动车上路都必须登记上牌,即便是违规三、四轮电动车,也只有通过交警部门的备案才能上路,无牌、无照、无备标识的车辆,违规上路将被处以罚款、扣车。
2、禁止改装、加装
入秋之后,北方不少地区已经开始降温,早晚骑电动车出行凉风嗖嗖。为了防风御寒,一些车主开始在电动车上安装挡风被,这是不允许的。
针对这一违规行为,每年交警部门都会开展专项整治,随着冬季的到来,电动车挡风被将会代替遮阳伞成为新的违禁防护品,成为交警部门路检路查的重点。除此之外,电动车大容量电池、备用电池、大功率电动机也会成为改装领域的重点查处对象,这些都属于电动车违禁品,不能随意安装使用。
3、禁止违规充电
电动车充电、用电安全直接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公共安全,照样不可忽视。2025年,关于电动车充电安全的规定不断出台,南京、北京等地已明确,电动车不能在消防通道、一楼门厅、消费楼梯口等区域充电和停放,不能将蓄电池带入电梯上楼,违者最高罚款5万元。
4、禁止超标非标上路
超标电动车本身不符合上路规定,实施过渡期管理只是一个临时性政策。随着电动车新国标政策的全面实施以及生产管理的严抓不舍,非标、超标电动车将被逐渐淘汰。
近期,云南墨江交警部门发布了淘汰超标电动车的通告,从10月30日起,墨江登记为红底白字牌超标、非标电动车以及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交警通告,这些电动车属于报废车,使用期限已满,违规上路将被依法收缴、解体报废。
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3罚”
1、罚不戴安全头盔
头盔虽小,防护事大!骑车上路戴好头盔,可以有效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事故伤害。近期,山东淄博开展电动车头盔执法行动,交警部门针对骑车不戴头盔问题取消了警告,取而代之的是罚款,而且实行阶梯式处罚机制,首次不戴头盔罚款20元,二次不戴罚款50元。
2、罚违规载人
骑电动车虽然方便,但是必须遵守载人管理要求。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过从11月1日起,福建省将实施新的载人标准,该地区电动自行车上路允许搭乘一名16岁以下未成年人。至于其他的电摩,只能搭一个成年人上路,电轻摩则不允许载人,载货的电动三轮车也不能载人。
3、罚接打手持电话
11月1日起,新修订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正式实施,新规明确了多项处罚机制。首先,骑电动车禁止接打手持电话,禁止浏览电子设备,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责令改装,并处50元罚款。
其次,骑电动车必须戴头盔,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不戴头盔将罚款20元。最后,骑电动车必须按规定行驶,逆行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违规载人将罚款20元。
从每一次的新规中不难发现,涉牌涉证,超标非标、改装加装,以及交通违法整治已经成为常态化机制,这些违法的劣根性较强,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治理周期长,交警部门一直保持不松懈。对于电动车管理,大家有什么意见或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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