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部就包括《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在内的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份即将成为我国首部针对汽车车门把手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文件,直指近年来因车辆电动化、智能化浪潮而衍生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在碰撞、起火等紧急事故中,乘员可能因车门无法开启而被困车内。
新标准的核心要义,是为所有车辆的生命通道强制加装一道可靠的“机械冗余”,确保在任何极端情况下,车内外人员都能徒手打开车门。
隐藏式把手流行下的“安全隐忧”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为了追求更低的风阻系数和更具未来感的设计,越来越多的车型采用了隐藏式、电子化的车门把手。然而,光鲜设计的背后潜藏着严峻的安全挑战。正如《编制说明》所指出的,这些新型把手在实际应用中暴露出“强度不足、控制逻辑存在安全隐患、识别与操作困难、断电失效”等一系列问题。
一旦车辆遭遇严重碰撞或动力电池热失控,高压或低压系统极有可能瞬间断电。此时,依赖电力驱动的电子门锁和电子把手将彻底失灵,若车辆又未配备有效的机械解锁装置,车内乘员将面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境,极大增加了伤亡风险。新国标的制定,正是对这一行业痛点的精准回应,旨在从国家法规层面堵住这一安全漏洞。
核心要求是强制“机械冗余”,保障生命通道畅通
《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最核心、最具突破性的规定,在于其对“机械释放”功能的强制要求。
车门外把手:必须有“救命拉线”
标准第4.1.1.1条明确规定,每个车门(不含背门)都必须配备一个纯机械式的外部门把手。无论车辆装备多么先进的电子锁止系统,在发生安全气囊展开或电池热扩散等严重事故后,这套机械装置必须能保证救援人员无需任何工具,仅凭手动操作即可开启车门。
车门内把手:必须能“徒手自救”
同样,标准第4.1.2.1条要求,每个车门也必须至少配备一个机械式的内部门把手。在车辆完全断电、门锁处于锁止状态的最坏情况下,车内乘员依然可以通过这个机械把手自行开门逃生。
这项“双保险”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因电子系统全面瘫痪而导致车门被“焊死”的可能性,将被动安全的底线牢牢守住。
细节规范:让安全设计更人性化
除了核心的机械冗余要求,新标准还对车门把手的设计细节提出了全面且人性化的规范,确保其在关键时刻真正“用得上、找得到、打得开”。
位置可见,伸手可及:无论是外把手还是内把手,其安装位置都有严格规定。内把手必须位于乘员视线无遮挡、距离车门边缘不超过30厘米的区域,并处于人体工程学的合理高度(R点上方0-680mm),确保在慌乱中也能快速定位。
标识清晰,指引明确:对于非传统造型(如非直柄、环式、竖柄)的内把手,必须配备永久性、高对比度的开启方向标志,并在夜间清晰可见。同时,还需附加文字或图示说明具体操作方式(如拉、按、推几次),降低使用门槛。
强度可靠,空间充足:标准对把手的结构强度设定了明确阈值(外把手≥500N,内把手≥200N),并创新性地要求外把手在任何状态下都必须保留足够的“手部操作空间”,解决了部分隐藏式把手在收回状态下无处下手的难题。
说明书须含应急指南:车辆使用说明书必须包含日常和紧急两种情境下车门把手的操作说明,让安全知识触达每一位用户。
实施过渡:兼顾安全与产业现实
考虑到汽车行业庞大的产品开发和生产周期,新标准并未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根据《编制说明》的建议,标准拟于202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并设置了分阶段的过渡期:
新申请认证车型:自实施日起需满足除“手部操作空间”外的所有要求;2028年1月1日起,需满足全部要求。
已获认证车型:给予更长的缓冲期,2029年1月1日起才需全面符合新标准。
这一安排既体现了国家对乘员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也为车企预留了充足的技术调整和产品迭代时间,展现了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与务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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