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机场集团所属机场2025年电动车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吉林省 2025-10-23
## 吉林机场集团所属机场2025年电动车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吉林机场集团所属机场2025年电动车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吉林机场集团所属机场。
2.2 项目概况:吉林机场集团所属机场2025年电动车采购项目,采购新能源车辆。其中:3台纯电动小型车:白城机场:巡场车1台、长春机场飞行区:场务道面巡视车1台、长春机场执法:净空巡查车1台;二、1台纯电动皮卡车:延吉机场:助航灯光检修车1台;2台纯电MPV:延吉机场:商务旅客摆渡车1台、长春机场安检:安检保障用车1台。
2.3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到货。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2.5 资金总额:89万元(纯电动小型车:12万元/台,纯电动皮卡车:13万元/台,纯电MPV:20万元/台)。
### 3. 参选人员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汽车制造商或汽车销售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新能源车辆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等;
(3)财务要求: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参选人可以对本项目1个标段同时参选,可以同时选中1个标段;
3.4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进行参选登记(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xx项目-xx单位报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
登记资料包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
(2)供货业绩合同等材料;
(3)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需加盖参选人公章。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4日9时30分。
参选文件接受邮寄,参选文件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参选人员应妥善对文件进行包装,如寄送过程中发生遗失、包装损坏等问题,导致我司无法按时收到,或因包装损坏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导致拒收我司不予负责。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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