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本报记者 谭乐之
近期,多地交通运输领域曝出非法车辆统筹引发的纠纷事件,再次将“车辆统筹”这一问题推向风口浪尖。
所谓车辆统筹,本是部分运输企业为规避风险、互助共济而开展的内部风险分担机制,但一些机构却将其包装成“类保险”产品,冒用正规保险公司名号混淆视听,以“保费五折”“不限车型”等噱头吸引眼球,面向社会车辆兜售,形成规模庞大的非法经营链条。可一旦交通事故发生,车主们只能陷入索赔无门的困境,这不仅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更让车主的合法权益暴露在巨大风险之下。
近年来,非法车辆统筹的乱象已使许多消费者受到损失。比如,平安产险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共计收到69起统筹相关投诉,这些遭遇纠纷的车主,均未投保正规商业车险。又据众安保险数据,一些统筹公司以“众安车保/众安车服/众安联合服务”等冒充众安车险欺骗消费者购买“假车险”,自2024年年中以来,众安保险已在全国各地开展行政投诉20余起,涉及山东省、河北省、北京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西省、黑龙江省等。
非法车辆统筹的泛滥,本质上是对保险市场公平秩序的破坏,也是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非法车辆统筹之所以能够钻空子,一方面在于部分车主风险意识薄弱,被短期利益诱惑而忽视了长期保障;另一方面非法车辆统筹治理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0年以来,监管部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多次发布风险提示,明确统筹业务并非保险,此类以“××统筹”“××互助”“××联盟”为名与车主签订的安全统筹业务合同不是保险合同,相关权益无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得到保障。在前期治理经验基础上,今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交通安全统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交通安全统筹业务属性及监管要求,通过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跨部门协作,重点打击非交通运输企业非持牌机构,推动交通安全统筹业务治理走向系统化、长效化。
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既需要经营者的诚信自律,又需要监管部门的有力护航。加大对非法车辆统筹的治理力度,不仅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更是守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应有之义。唯有坚持“零容忍”态度,持续净化市场环境,才能让车主真正享受到规范、可靠的保险服务,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发展筑牢保障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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