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上的糟心事,基本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你明知道要被坑,但没办法,捏着鼻子认了,比如续了会员发现视频还得单点付费。
另一种是你以为万无一失,上了全套顶级装备,结果一出门就被人从泉水里秒了,不仅装备爆光,还倒欠对方一个人头。
武汉的张女士,最近就结结实实体验了一把第二种,而且是地狱级别的hard模式。
事情是这样的,张女士两年前,花了67万多,提了一辆奔驰EQS。虽然是辆4S店的试驾车,但手续齐全,发票价格明明白白。开着大奔,电门的脚感丝滑,人生仿佛都通透了几分。
为了让这份通透延续下去,张女士是个讲究人,保险必须上满。今年3月,她给自己的爱车投了太平洋保险,车损险保额,52万。
白纸黑字,童叟无欺。她觉得,这52万,就是一道金光闪闪的护身符。
然而,现实专治各种不服。
一个月前,张女士在高速上正常行驶,被后车一记“追魂夺命撞”,直接给怼到几乎报废。车子前后稀烂,气囊爆了仨,4S店一看,哆哆嗦嗦报了个维修价:53万。
好消息是,交警叔叔明察秋毫,认定对方全责,张女士零责任。
坏消息是,好消息没什么卵用。
当张女士拿着事故认定书,准备让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大名鼎鼎的中国人保,来履行赔偿义务时,魔幻现实主义的大幕,缓缓拉开。
人保的理赔员,用一种波澜不惊的语气,给出了一个数字:24万。
我再说一遍,二十四万。
张女士当场就懵了。
我67万买的车,今年按52万保的险,你现在告诉我,它只值24万?这比双十一打骨折还狠,人是从脚脖子斩,你这是从天灵盖往下劈啊。
这中间消失的28万,是被哪个异次元黑洞吸走了?还是说,我的奔驰在撞击瞬间,发生了量子价值坍塌?
人保的理赔员,对此有一套堪称完美的逻辑闭环。
他说,张女士你这车,虽然买的时候新,但它过户了呀,是从4S店(单位)过户到你(个人)名下,法律意义上,它就是一辆“二手车”。
既然是二手车,那赔偿就不能按新车价,也不能按你的保额,得按“市场公允价值”。
然后,他在一个神奇的“报价系统”里那么一查,同款车型的二手市场价,就是24万左右。
所以,我们赔24万,有理有据,符合《保险法》的“损失填补原则”。我们是专业的,请你相信科学。
这套话术,翻译一下人话就是:
我们收保费的时候,可以参考你的发票,参考新车购置价,因为那样保费高。
我们理赔的时候,必须抠字眼,必须讲市场,因为那样赔得少。
至于你的保单上写的52万保额,那只是一个“最高赔付上限”,一个理论值,一个美丽的误会,一个我们之间心照不宣的玩笑。
你真要拿这个数字当真,就是你天真了。
听到这儿,我估计张女士的脑震荡都得再震一下。
更骚的操作还在后面。
张女士心想,你人保不当人,我找我自己的保险公司总行了吧?我可是你的VIP客户。于是她申请“代位追偿”,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太平洋先赔钱,然后太平洋再去跟人保扯皮。
结果太平洋的回复,突出一个“爱莫能助”。
太平洋说:大姐,我们当然可以代位追偿,但问题是,我们赔给你52万,回头找人保要钱,人保只认24万,那剩下的28万,不就得我们自己兜着吗?我们看起来像是那么冤大头的人吗?
所以,要么您去法院起诉,要么您自己找个第三方鉴定公司,重新给车估个价。总之,这浑水我们不想趟。
你看,这就形成了一个完美的“保险闭环”。
A公司说,按规矩办事,就这么多。
B公司说,按A公司的规矩办事,我也没办法。
皮球在两家巨头之间,划出了一道优美的弧线,最后精准地砸回了车主张女士的脸上。
而那辆价值在52万和24万之间反复横跳的薛定谔的奔驰,就那么静静地躺在4S店里,等待着一个不知道在哪里的判决。
这事儿最让人憋屈的地方在哪?
在于保险公司说的每一句话,单拎出来,好像都“合法”。
律师也说了,试驾车过户,法律上就是二手车。保险赔偿按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这是“损失填补原则”,是保险法的核心精神,防止有人通过出险来发财。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
一切都显得那么严谨,那么无懈可击。
但问题是,合法,就一定等于合理吗?
一个普通消费者,买保险的时候,看到保单上清清楚楚印着“保险金额:520410元”,他最朴素的认知就是:我的车,就值这个价,出了事,你们就得按这个赔。
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在承保的时候,难道没有义务对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一个相对准确的评估吗?
如果明知道这车当时只值30万,你却非要按52万来承保,并心安理得地收着对应的更高保费,这算不算利用信息不对称,挖坑让消费者跳?
这就好比你去买人身意外险,保额100万。结果出事了,保险公司跑过来说,我们评估了一下,根据你的社会贡献、工作收入和家庭背景,你的“实际价值”只有30万,所以我们只赔30万。
你听听,这是人话吗?
这件事,暴露了车险行业一个长期存在,却被大多数人忽略的巨大BUG:承保价值与理赔价值的脱节。
承保时,保额的计算公式,更多是基于“新车购置价×折旧系数”,这是一个相对固定的、有利于收取更高保费的算法。
理赔时,尤其是在涉及对方保险公司的第三方理赔时,对“实际价值”的评估,则突然切换到了一个极其灵活、充满操作空间、并且严重依赖所谓“系统报价”的“二手车市场价”模式。
这个“系统报价”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黑箱。谁开发的?数据源是哪里?算法公不公平?为什么一台落地不到两年、发票价近70万的豪华电车,能被它“评估”出24万的骨折价?
尤其是新能源车,本身迭代快,价格跳水严重,这个“系统”有没有及时更新?还是说,它只会简单粗暴地把所有电车都往“不值钱”里算?
这些,消费者一概不知。
保险公司只给你一个结果,一个让你无法接受,却又在法律条文的迷宫里难以反驳的结果。
这就是顶级的话术,顶级的风控,顶级的合法“耍流氓”。
那么,面对这种天坑,张女士,以及未来可能遇到类似情况的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律师的建议很中肯,但也很无力:去质疑,去举证,去鉴定,去协商,去投诉,去起诉。
这是一条漫长、耗时、费钱、而且结果未知的荆棘之路。你要跟一个拥有强大法务团队和无数先例在手的巨无霸企业打官司,胜算几何,冷暖自知。
但除了这条路,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至少,要让保险公司把那个“24万”的评估报告,原原本本地交出来,让大家看看,这惊天动地的“价值腰斩”,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
然后,自己花钱,请一个独立、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对车辆在事故前的价值进行鉴定。拿着这份报告,再去跟他们掰扯。
这事的本质,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理赔纠纷了。
它拷问的是整个保险行业的诚信基础。
保险,卖的本是一种安全感,一种对未来不确定性的对冲。但如果这份安全感,本身就建立在一个随时可能被推翻的“价值”之上,那它和赌博又有什么区别?
今天,你是按52万收的我保费,明天,你就可以凭一个“系统”说它只值24万。
那么,我们当初签订的那份厚厚的保险合同,究竟是一份保障,还是一张写满了“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的废纸?
这才是最让人不寒而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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